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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据GMP 附录11:确认与验证:第四节 性能确认:
- 第十七条 安装和运行确认完成并符合要求后,方可进行性能确认。在某些情况下,性能确认可与运行确认或工艺验证结合进行。
- 第十八条 应当根据已有的生产工艺、设施和设备的相关知识制定性能确认方案,使用生产物料、适当的替代品或者模拟产品来进行试验/测试;应当评估测试过程中所需的取样频率。
对于设备PQ性能确认,一般选择策略2:首次设备PQ确认使用某个产品工艺验证同步执行,后续对于其他产品不再单独出报告。设备性能确认还是围绕设备自身,符合预期的URS要求。以下针对题主的策略说明:
策略1:每个产品都做与工艺验证同步,数据引用单独出报告:如果产品A的PQ合格,产品B不合格,那该设备的验证状态是否合格?设备PQ回归设备本身,只要符合URS要求,即合格。
策略3: 用模拟物考察设备的性能情况,不去关注与产品的性质接近情况和参数范围,仅仅作为性能的考察。假如该不符合公司所有产品工艺要求,该设备也可报废或退役了,PQ一定是要考虑产品的工艺需求,但不一定能满足所有产品的工艺需求。
策略4:不做性能确认,用工艺验证代替:法规红线,必须要有PQ报告。
策略5:寻找合适的模拟物,一种或多种,能够涵盖所有产品的性质和所有参数进行性能确认。如果能找到合适的模拟物,一般不同产品间均存在共性要素,选择一个产品进行PQ验证即可了,比如生物制品的摇床培训,一般都是CHO细胞、温度控制在37℃,二氧化碳浓度控制在6-10%,平台型的工艺比较容易选则一个产品作为代表性品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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