复溶稀释剂撰写问题及检测疑问?
QAQC注册申报
请教一下各位老师,冻干制剂有一个自制的复溶稀释剂(PBS),按照CTD需要单独一个P章节撰写稀释剂,这里有一个问题就是在这个单独的P章节里面,这几个无机盐是算作原料药还是辅料?因为按照整体产品来看算是辅料,但是单独的P章节里面,最终要的是PBS稀释剂,这几个无机盐能算作原料药吗?

第2个问题是这个PBS需要进行不溶性微粒的检查吗?个人感觉这个没有必要,已经有可见异物检查了,而且都是无机盐,会存在不溶性微粒的可能吗?

2025-07-02 16:57 爱生活爱雪     
2个回答

1. 配有专用稀释剂的冻干制剂,其稀释剂中的无机盐在复溶后成为制剂的一部分,算作辅料。申报时,稀释剂在一个单独的3.2.P章节详细描述,包括生产工艺、质量控制、稳定性研究等。

2. 需要进行不溶性微粒检查。虽然作为稀释剂,但也是制剂的一部分,应视为DP进行CMC开发和控制,稀释剂应当符合注射剂(通则0102)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。举例来说,灭菌注射用水(药典二部)是常见的疫苗稀释剂,其中明文规定:应符合注射剂(通则0102)项下有关的各项规定。

2025-07-03 09:52 ggxwtt     
爱生活爱雪 2025-07-03 13:29

谢谢老师解答,第2个问题明白了,但是第一个问题就是单独的P章节里面,不是稀释剂算最终所获得产物,这个单独的P章节里面能把无机盐当做原料药控制,不写32P4辅料里面吗?还是从整体的文件考量?因为在整体的文件里面32P(冻干制剂)里面辅料已经提现过这几个无机盐了。

ggxwtt 回复 爱生活爱雪 2025-07-08 14:04

我个人倾向于在冻干制剂32P中仅描述冻干制剂的辅料组分,在稀释剂32P中描述稀释剂中的无机盐

1. 稀释剂的32P4章节,需要提到这些无机盐。如果这些无机盐与冻干制剂使用的无机盐种类、来源和质量标准相同,具体的技术内容可以链接到冻干制剂的32P4章节。

2.  需要,各国药典均有相应的要求。另外,可见异物与不溶性微粒是不同颗粒尺度上的检查,不能等同。

2025-07-05 10:45 乔伊凡